淮安区出台《信用村(居)、诚信示范户评价办法》助力基层信用创建
发布时间: 2020-09-23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持续营造文明、和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近日,淮安区信用办联合人行淮安支行制定印发了《淮安区“信用村(居)、诚信示范户”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并将“信用村(居)、诚信示范户”创建工作纳入各镇(街)综合信用评价监测内容,以此促进基层信用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该《办法》将村(居)制度建设、债务清理、群众满意度、失信管理等方面作为“信用村(居)”创建条件,推动基层干部重信践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守信的基础上,将敬老孝老等内容也纳入了评价条件,以此营造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氛围。除了对创建主体发放相关荣誉标识牌外,还在表彰、奖励、融资等方面建立了系列激励机制,如在贷款手续办理、资金安排、利率优惠、额度提高等方面,给予优先、简化、优惠等政策服务,为创建主体打开绿色通道,提供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


  (淮安区信用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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