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关于对贾某拒服兵役的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2018-12-21
贾某,男,淮安市清江浦区城南街道先锋村人,该同志今年9月经清江浦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应征入伍。因存在严重怕苦怕累思想,多次向部队提出申请,逃避兵役。经部队、人武部和家长多次教育劝说,仍然拒绝服役,现已被部队作除名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省、市、区联合奖惩规定,为维护兵役法规严肃性,警示教育其他适龄青年,由区征兵办公室牵头,淮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中心支行,区法院,区信用办,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以及城南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共同进行联合惩戒,执行相关惩戒决定。
1、处以一次性经济处罚10.68万元;
2、个人户籍“服兵役”栏备注“拒服兵役”永久字样,三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出境手续;
3、三年内不得聘用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
4、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成人教育考试和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5、其个人拒服兵役行为列入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范畴;
6、三年内其家庭和人个不得享受低保和小额贷款等福利政策。
(清江浦区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