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编办对失信事业单位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2018-03-19

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盱眙县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盱眙县编办对法人失信的事业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力促失信行为修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全县有8家事业单位因法人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盱眙县编办自接到法院失信法人推送信息之日起,即启动联合惩戒措施,冻结相关事业单位业务办理事项权限。为了力促失信人修复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的社会氛围,盱眙县编办联合信用办要求各主管部门及时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义。

截至3月12日,已有5家事业单位法人履行了判决义务。该县编办根据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依法依规解除冻结。对未能及时修复相关失信行为的3家事业单位,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修复,否则将降低其单位信用等级,并要求主管部门及时更换法定代表人。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邮编: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605053(信息公开)
网站建设维护:0517-89890702 网站标识码:3208000060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413097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