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8-03-01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精神,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印发〈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苏发〔2017〕3号)要求,2月1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明确职称评价导向,突出品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等评价考核,倡导诚实守信,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品德评价正向激励机制。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通报。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