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公开严重交通失信人员信息并实施联动惩戒
发布时间: 2017-11-20
7月12日,扬州市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开发布今年以来全市被认定为严重交通失信人员名单,马晓峰等15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这15名严重交通失信人员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扬州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扬府办发〔2016〕74号)规定,这15人将被禁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不得应聘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服务、渣土运输、混凝土运输等企业的驾驶岗位,限制个人贷款,上浮机动车保险费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