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对 “黑色”企业加收污水处理费
发布时间: 2017-11-01

根据《江苏省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有关要求,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连云港市、区环境保护部门于2017年6月初,完成辖区内非国控工业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现已将环评结果予以公示,推动各部门开展联合奖惩,凝聚合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连云港市信用办联合市物价局,开展联动惩戒,实施惩罚性水价,差别化征收污水处理费,对连云港凯美得化工有限公司等1家黑色企业在现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期为一年。实施差别化征收污水处理费政策,能够利用价格杠杆,对高污染企业实施经济制裁,形成环保信用倒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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