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2004年1月正式注册成立,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江苏省首家安装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的电厂。截至2017年2月底,公司资产总额109.43亿元,有正式员工378人。
公司倡导“诚信用工、和谐发展”,切实保障劳动者公平就业、工资支付、社会保障以及休息休假等各项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科学发展。公司先后被授予“省级劳动保障和谐示范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4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等称号,多次被市人社局评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
一、规范制度执行。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体系。认真履行集体合同协商机制,按时签订了《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女员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严格按规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并完成报备。企业内部制定并及时修订劳动用工、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司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月度绩效考核。
二、加强民主监督。公司行政与工会合力,积极开展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凡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均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对公司的信任度与归属感更为强烈。工会每半年组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
三、丰富构建载体。公司坚持中国国电集团“家园?舞台?梦” 的企业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公司还开展了员工“首席制”建设,选拔爱岗敬业、技艺精湛、工作业绩突出的生产人员担当首席技师并按月给予收入待遇。在团员青年中开展“青年争当首席师活动”,建立了6个青年工作室,促进了青年岗位成才。对于新入职员工,公司不仅进行规章制度、职业健康、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还组织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军训和团队精神拓展训练,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建设和谐企业。公司在各项收入分配方面坚持向一线生产人员倾斜的原则,保证了一线员工收入高于其他同级人员15%以上,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队伍稳定。公司按规定办理员工离职手续,积极主动进行沟通,充分考虑员工的利益诉求,解决离职员工的各类问题。自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劳动争议事件。“诚信用工、和谐发展”的理念消除了公司的不稳定因素,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创新力,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