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落实危化品企业“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20-03-11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根据《关于印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淮开办发〔2020〕4 号)要求,对全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并经查实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淮政发〔2018〕103号)文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将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作为联合惩戒对象,并在相关网络和媒体上曝光,让失信主体无处遁形,以信用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