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税务局全面实施纳税信用等级发票激励措施
发布时间: 2019-12-26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日前,淮安市税务局全面推行纳税信用等级发票领用激励措施,发挥信用等级的正面导向作用。

纳税信用等级发票领用激励措施规定,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税务机关核定月供票量3倍的发票用量对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纳税人,可以一次领取税务机关核定月供票量2倍的发票用量,为C级纳税人按月领用,对D级纳税人实行限量领票,每月最多不超过25份。同时,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AB级纳税人在发票限额调整、出口退税办理方面提供绿色快捷通道,实行快速办理。对信用等级为D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控、从严管理严格发票供应、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出口退税审核等措施。通过激励和惩戒并行,进一步营造诚信守信处处通、违法失信步步难的良好社会信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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