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2019-03-26

    3月25日,为不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和对企业的信用管理,有效遏制恶意欠薪的失信行为,淮安市清欠办发布了《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全市限制市场准入、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淮清欠办〔2019〕2号),对负有拖欠责任的12家单位和9名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全市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处理,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与去年相比,我市今年失信单位和失信人员数量分别下降了36%和43%,其中受到全市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有5家,受到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的企业有7家;人员处理方面,受到全市限制市场准入的有4人,全市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记录的有2人,全市通报批评的有3人。
    对于受到处理的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还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各行政主管部门,在未经解禁前不得参加市内工程投标和各类评优评奖。

(市住建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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