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化行业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2-13
近日,淮安市文广新局印发《淮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文物)行业行政相对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诚信红名单主要包括被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依法依规组织认定获得荣誉的社会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省级(含)以上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省级(含)以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认定的与诚信相关的荣誉主体以及其他依法获得或认定的“诚信红名单”的主体。
入选诚信红名单的行政相对人除了会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媒介上予以公布外,还能够在项目扶持、文化产业资金、政府招投标采购、评优评先等多方面获得照顾和倾斜。失信黑名单根据主体的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共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黑名单的行政相对人将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并被公示,此外还会受到撤销荣誉、限制参与评优评先、不给予优惠政策或财政补贴、限制参加政府采购和行政管理部门主导的招投标活动等各方面的制约。
(市文广新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