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加快建立健全网约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发布时间: 2018-08-27

    近日,交通运输部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加快建立健全网约车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网约车行业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所以并不存在只处罚司机,不处罚平台的现象。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拒不改正的,可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程度,提请有关部门采取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此外,交通运输部也正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此前已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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