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打造扬州“好地方事好办”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日前,扬州法院在出台的《关于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为全市两级法院发挥执行职能优化法治营环境提供具体指引。
“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助力企业纾困发展”主要包括:正确把握信用惩戒的规范性和适度性,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纳失;探索实行宽限期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经其书面申请并作出履行承诺后,可给予一定失信宽限期;建立信用修复机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积极配合已执行完毕的,法院可出具证明材料向相关平台推送;优化“执转破”工作机制,创新破产财产的询价变价处置,探索执行法官与破产法官组成合议庭办理破产案件;分步骤有重点地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积极配合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降低全市严重失信主体数量。
与此同时,扬州法院同步开展“1+4”专项行动,既做好执行权制约的“减法”,又做好优化司法服务的“加法”。市中院党组专题研究并通过了扬州法院“1+4”行动方案,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行动、市场主体出清“助企”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行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行动,由一把手院长担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在执行局设立五个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为33项任务分解到人,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一季度扬州两级法院已“执转破”移送案件达208件,同比上升400%。对进入“执转破”的企业及时退出失信名单,全市法院退出失信名单企业达503家。对涉企终本案件进行了专项质量评查,按照不低于30%的标准抽查辖区终本案件,并形成评查报告,确保涉企案件执行依法规范善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