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盐城市盐都区委编办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方式,丰富监管内容,推动事业单位规范高效履职。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事业单位法人诚信体系建设纳入编办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主任负总责、副主任亲自抓、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编办内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工作中不仅加强与区信用办的沟通衔接,而且要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及时通报给各个科室,为办理相关业务提供参考,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整体配套和协调推进。
二是提升登记效率,夯实信用基础。从方便事业单位人员办事角度出发,梳理编制各类登记事项服务指南手册,实行信用承诺制、容缺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五项制度。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办理完结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办,保证了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数据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用服务水平。
三是信息公开共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盐都政府网站开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监督,及时公示共享各类登记信息,公示率达100%。全面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于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事业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抽查情况及时向举办单位通报,核查结果通过信用盐都平台向社会公示,真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管作用,促进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履职、提效增速。
四是开展信用评价,强化事业单位信用约束。盐都区委编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对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实行动态调整,充分发挥协作监督作用。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严格执行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库,将出现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等异常情况的事业单位法人列入异常名录库,实行单列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依法登记、诚信自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