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金融风险须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发布时间: 2018-06-20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在参加“2018陆家嘴论坛”时发表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奋力跨越重大关口》主旨演讲,全面论述了我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特殊性、成功经验,以及今后应当重点解决的问题。

  防范风险应以事先预防为主

  郭树清从理论角度讲,有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就有金融风险。但是多数国家是通过危机来强制调整,付出沉重代价后,恢复经济金融平衡。只有我国,可以集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及早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防止生成系统性金融危机。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问题具有极大特殊性。特殊性表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兴市场经济、“三期叠加”(即指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同时处于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经济增长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时期,化解风险会更为复杂。

  郭树清指出,在我国预防化解金融风险,要以经常的“小震”释放压力,避免出现严重的“大震”,总体上要用事先的而不是事后的、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整体的而不是零散的方法,去矫正各种偏离,及早恢复经济金融平衡。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准备

  要有底线思维防患于未然。要把各种困难和复杂性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可能的风险和挑战想得更深入一些。“要从最坏处着眼,做最充分的准备,朝好的方向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郭树清说。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需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意识,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努力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郭树清举例说,近年来,针对房地产贷款、地方政府债务和互联网金融等系统性风险隐患较大的领域,就是通过设定审慎监控指标、开展压力测试、加强清理规范、及早介入干预等措施,才有效遏制了风险累积。

  针对交叉金融野蛮生长、影子银行急剧膨胀等突出问题,则是通过对市场乱象综合整治,有力遏制了银行业和保险业资金脱实向虚势头。

  郭树清强调,要通过标本兼治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从根本建立起规范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更要注重加强金融法治建设,补齐监管“短板”。据介绍,2017年,银行业重点推进70多项补短板项目,已完成48项,今年又新提出40多项;保险业去年以来修订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0多项。

  收益超过10%就可能失去本金

  郭树清说,群众既是金融监管保护的对象,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和依靠力量。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发动群众,让群众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过程中实现自我教育,提升自身免疫力。

  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年年打击,却仍然有人上当受骗。“要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郭树清说:“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一旦发现承诺高回报的理财产品和投资公司,就要积极举报,让各种金融诈骗和不断变异的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误导性欺骗性宣传已成公害

  郭树清说,当前应加大力推进信用建设。金融机构作为信用中介,要带头讲诚信,真实反映资产情况,真实披露相关信息。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增进信用信息共享。

  郭树清主张,要努力解决违法成本过低问题。他说,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都要认识到,做假账就是违法犯罪。所有投融资活动都要在阳光下进行。

  但现实情形是,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媒体网络虚假广告。“误导性宣传,欺骗性投资咨询和理财顾问,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公害。”郭树清说,究其原因,说到底还是处罚太轻,不足以形成震慑,这种局面必须改变。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法违规者必须严惩,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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