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科技局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实行“三举措”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不断加强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从政务诚信建设、改革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建立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着力加强与科研诚信建设有关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淮安市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从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立项、日常管理、结题验收等各个方面强化信用管理,规定了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与评价标准,对信用评级为严重失信的,永久取消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获得相关认定、奖励、财政资助等资格。全面推进信用管理的运用,加强了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预防和监督。
二是严格实行科技项目信用管理。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立项过程中,一方面要求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基层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咨询专家等分别填写《信用承诺书》,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项目评审公正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另一方面严格实行信用审查和失信惩戒制度,对失信单位和个人,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一律不予受理或立项,仅在2017年市科技计划立项审核过程中,就有4家存在失信行为的申报单位被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在市级立项项目管理过程中,严格实行信用管理。2016年以来先后公布了9批中止(终止)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其中70项强制中止(终止)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淮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记录了较重失信,并取消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2年。
三是不断拓展科技管理各项事务中的诚信建设。除科技项目管理外,在其他科技管理工作中,也积极强化信用管理,如在市科技成果奖励、“最美科技人”评选中,开展自然人信用核查;在确定淮安市企业科技贷款贴息对象的过程中,对相关社会法人的信用情况申请市信用中心出具信用报告等,不断拓宽科技管理过程中的信用来源渠道,强化信用在科技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运用。此外,还认真落实信用报告制度,按时完成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双公示”信息公示和报送、红黑名单公示与报送等工作。(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