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养老护理人才一次性入职奖励中强化信用承诺
发布时间: 2018-05-29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淮安市养老护理人才一次性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将个人和养老服务机构信用承诺纳入审核材料要件,促进民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程序,在本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养老护理专技岗位满五年的养老护理员,提交申请人信用承诺书、养老机构信用承诺书以及申请表、相关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等要件,民政部门审核并公示7天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按年度平均发放一次性奖励资金。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提供申请材料的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个人均应提交信用承诺书,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证属于弄虚作假的,民政部门将收回所有奖励;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并追究责任。(市民政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邮编: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605053(信息公开)
网站建设维护:0517-89890702 网站标识码:3208000060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413097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