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个市被认定为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发布时间: 2021-11-01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公布了“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我省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昆山市4个市被认定为国家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全省各级信用管理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稳步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十四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