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创新食药监管方式 建立企业信用“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05-11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加强食品药品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企业信息公示、建立信用监管“黑名单”等新型食品药品监管制度。

  《方案》明确食品药品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武汉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和“协同监管”的原则,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对所监管的对象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按照“谁处罚、谁公示”的原则,在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示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根据《方案》,食药监部门将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各环节的风险评估,强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随机抽查工作规范。调整完善并动态更新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及时开展调查,加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形成让违法违规者“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的市场氛围。

  武汉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年内建立全市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将被抽查市场主体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自律信息等,纳入信用档案,并与年度食品药品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将符合 “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提供给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倒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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