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7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同志关于“扎实抓好法规的宣传实施,以《条例》出台为契机,依法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共筑诚实守信社会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江苏省信用办日前印发通知,组织全省各地各部门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一、充分认识广泛学习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法治建设,《条例》的出台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是我省规范社会信用的一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贯彻实施,对于加强社会信用管理,规范社会信用服务,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信用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努力开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全面组织《条例》学习培训
省信用办要求,全省各级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觉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内容,了解相关要求。要适时结合不同层次人员需求举办《条例》培训班,可采取专家授课、培训交流、观摩讨论等方式,分期、分批开展集中轮训,主要针对《条例》和社会信用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进行培训学习。要采取“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信用案例分析会等,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全省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社会信用综合管理等部门以及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条例》和诚信教育、信用知识等纳入教学、培训的内容;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其他企业要针对会员企业、服务对象、单位职工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提高市场主体对《条例》的知晓度和信用意识,提高《条例》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水平。
三、广泛组织《条例》宣传活动
省信用办要求,各级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条例》社会层面的宣传,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形式,紧密围绕《条例》内容,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形式,推动《条例》全面覆盖,做到家喻户晓,让信用法治意识全面普及,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一是印送《条例》单行本。由各级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印刷《条例》单行本,并在城市广场、公园、车站、城区中心街区等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免费赠送。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最大程度的将单行本发到各级群众手中,让广大民众知法守法。二是编纂释义读本。省信用办将针对《条例》条款的具体规定,牵头组织编写《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释义读本》,详细讲解《条例》立法背景、目的和每个条款的原义、如何理解与适用,让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准确掌握《条例》的条款原义、立法精神,使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的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信用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加深对《条例》中有关制度规定、操作要求等的理解把握,提高全社会信用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全方位宣传。省信用办要求,省市各相关部门可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发布《条例》全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宣传画册、专题解读等,多渠道、全方位地对《条例》进行宣传报道。可利用电子屏、公开栏、宣传栏、活动室等投放《条例》宣传标语、视频等;摆放《条例》宣传展板、海报架、展示架等;建设诚信文化墙、诚信文化走廊等。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新媒体传播快、互动性强的优势,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普及社会信用知识,褒扬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弘扬诚信文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四是举办《条例》宣贯培训班。省信用办将牵头组织《条例》宣贯培训活动。各地也应举办《条例》宣贯培训班,解读《条例》内容,部署《条例》贯彻落实。五是开展线上知识竞赛活动。省信用办将适时以“苏信服”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举办由各设区市接力开展、每市一周(7 天)的《条例》线上知识有奖竞赛活动,以此来普及信用知识,宣传《条例》内容。
四、强化《条例》宣贯工作的组织
《条例》的颁布施行将是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轨道,必将有力地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省信用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研究谋划,周密部署安排,持续推进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摆上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保障措施,有力有序抓好工作落实,努力形成全省上下认真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全面贯彻《条例》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统筹推进。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结合《江苏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依法依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现各项工作互促共进。三是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发扬求真务实作风,认真宣传报道工作动态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主动做好《条例》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