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学习宣贯新《安全生产法》有关信用工作内容
发布时间: 2021-09-09
9月2日,南京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信用工作视频会议,围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结合南京市信用工作相关要求,进行宣贯解读并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一要规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的使用管理。全市应急系统所有行政处罚信息必须及时、全量、准确录入执法办案平台,并为各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二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过我市信用平台将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
三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要严格落实信用公示制度。健全信用分级分类制度,按要求录入相关信用平台,确保七个工作日内“应录尽录”。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还通过视频系统参加了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系统操作使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