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信用办积极帮助企业信用修复
发布时间: 2018-04-23
淮安区经信委在企业申报政策性引导资金时,根据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查询,发现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有一条“201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不良信用纪录。4月12日,区信用办与项目申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例行性约谈提醒,发现该企业对信用报告中记录存在异议,并向区信用办提供了佐证材料。
经淮安区信用办调查核实,发现施塔德电梯实际为债权人,为追缴货款的原告,经法院判决为胜诉方。区信用办立即与省、市主管部门取得联系,提供证明资料,提请对该条信用记录驳回。
省、市主管部门进一步核实后,认定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行为,第一时间驳回了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信用得到修复,合法权益得以保护。 (淮安区信用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