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交所官网获悉,上交所近日就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答记者问时表示,将从强化综合监管、实施联动监管、及时惩戒违规行为三方面,持续加大“蒙面举牌” “隐匿式易主”以及要约收购和控制权争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举牌后披露间隔从每5%缩短至1%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收购和5%以上的大额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日趋活跃,已经成为资本市场日益普遍和常见的证券交易行为,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投资者反应强烈、需要高度重视的突出问题。
上交所针对目前收购和大额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7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将大额持股变动的信息披露间隔从每5%缩减至1%,即将权益变动信息披露间隔从每5%缩减至1%。即到达5%举牌线后,每增加或减少1%即需披露,但披露前后无需暂停交易。如果付诸实施,这一条款无疑会对将来的举牌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二是将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第一大股东纳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三是增加了控制权争夺时,涉及双方的持股变动信披义务;四是增加穿透披露要求;五是明确资管产品的权益归属认定标准和合并原则;六是明确了增持计划和重组计划的承诺与履行;七是进一步规范一致行动人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和履行。
加大“蒙面举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上交所称,收购及权益变动信息披露监管是上交所履行信息披露一线监管职责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收购及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违规数量有所上升,违规情形日趋复杂,需要精准施策、从严监管。
为此,上交所将从以下3方面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综合监管,实施事中监管、刨根问底、分类监管的“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继续坚持收购及权益变动类公告的即披即审,重点关注存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较高、存在控制权争夺隐患、主营业务空壳化等情形的上市公司。同时,发挥媒体和市场监督作用。对于权益变动过程中,涉及重大媒体质疑的情形,要求上市公司召开媒体说明会。
二是实施联动监管,将信息披露监管、市场交易监察和派出机构现场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建立了与市场监察部门以及证监会派出机构的常态化联动监管工作机制。针对收购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蒙面举牌”、股价操纵、大资金“快进快出”等频发问题,通过信披监管“问”,市场监察“盯”,现场监察“核”,快速响应,联合行动。2016年以来,已核查收购和权益变动相关股票交易110余单,上报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线索30余条。
三是及时惩戒违规行为。2017年全年,上交所已就收购和权益变动中存在的各类违规行为,采取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措施近30次,涉及股东50余人次。违规类型主要包括:隐瞒一致行动关系、超比例增持、短线交易、隐瞒控制权转让信息、收购人信息披露不实等。
上交所强调,后续将继续从严监管此类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保证市场正常的收购和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