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做公益可修复个人信用
发布时间: 2018-04-12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2018年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已经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201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今年,江西省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开展涉政务、金融、电子商务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探索建立有利于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此外,《工作要点》还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11个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必须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并实现全省统一数据归集、交换共享。

  支持失信个人通过公益服务修复个人信用

  由江西省发改委、央行南昌中心支行牵头,江西省将研究出台全省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标准模板,江西省还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

  在信用体系建设上,江西省将全面完成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代码的转换工作,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赋码工作,推进自然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健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回传和校核纠错工作机制。此外,还将明确失信主体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流程,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探索建立有利于失信主体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

  11个市级公共信用平台须与省级平台对接

  今年,江西省将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完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扩大数据采集范围,力争2018年平台联通部门达到55个,归集信用信息达到20亿条。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信用信息记录,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各类信用信息交换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在行业部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江西省将选取与有意愿、有条件、有典型意义的重点部门开展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实现行业信用信息自动定时更新,部门行业业务系统嵌入信用信息查询接口,以及推广部门联合奖惩示范应用等。明确行业领域统一的红、黑名单认定标准,通过“信用中国(江西)”等网站更新发布“红、黑名单”。

  市级平台建设方面,江西省要求,2018年底前全省11个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必须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并实现全省统一数据归集、交换共享。

  在教育、婚恋等领域给予守信青年正向激励

  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信用文件和各类联合奖惩备忘录,各行业牵头部门将履行牵头协调职能,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和措施,各相关部门创新奖惩范畴和措施,重点检查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施方案、政务诚信、个人诚信的建设任务情况,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于守信青年,江西省将在教育、民政、金融、旅游、婚恋等领域给予正向激励。

  今年,江西省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继续开展涉政务、金融、电子商务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制度体系

  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牵头,2018年将开展“信用交通省”示范创建工作。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整合完善交通运输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信用评价工作。

  由央行南昌中心支行牵头,江西省要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信用创建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与精准扶贫、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要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在相关部门间的交换共享,逐步建立广覆盖的中小企业信用记录。

  据悉,江西省还将建设城市信用体系。将示范城市创建和城市信用监测作为提升信用建设水平的主渠道,强化省市联动、信用宣传、信息公开、失信事件反馈与处理,助力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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