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4-12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全国两会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根据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关于打击传销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蔓延态势迅猛,亟须采取更有力措施加以整治,异地聚集式传销活动虽总体可控,但在一些重点地区仍较为突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部署,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部署会议提出的具体要求,迅速组织开展网络传销集中整治和重点地区整治,牢固树立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全力推动打击传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打击整治网络传销“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打击整治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完善。线上监测,是指运用互联网技术监测发现网络传销案源线索。线下实证,是指案源线索及监测成果的查证和运用。多措处置,是指根据线下实证结果,区分情形分类进行处置。稳妥善后,是指在查处传销案件过程中,特别是对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打击的重大传销犯罪案件,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教育遣返、维稳等后续处置工作,严防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针对异地聚集式传销,意见要求要确定一批传销重点整治城市。根据2017年传销举报投诉情况,现将廊坊、北海、南宁、南京、武汉、长沙、南昌、贵阳、合肥、西安、桂林市列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重点城市名单每年更新一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执法局适时对重点城市开展督导检查和验收,并根据情况对名单进行调整。对整治工作长期不见起效的城市可直接约谈党政主要领导,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严肃通报批评。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传销重点整治市(地、州)、县(区),开展督导整治。

  意见还要求,要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协作查处工作机制。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提升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综合治理水平为目标,以今年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与公安以及银监、金融、通信管理、网信管理、教育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建立完善部门间信息互通会商制度,明确具体联系人,实行专人专责,定期不定期召集会议,开展分析研判,部署查处行动。对传销与集资诈骗等其它违法犯罪相交织的行为,一旦发现线索苗头,及时召集相关部门会议,研究定性,协调处置,加强联控严打。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研判和后续处置,努力消除部门壁垒,不断完善地方党委政府主导下的传销属地联防联控严打工作机制,落实联防联控严打传销的属地责任。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邮编: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605053(信息公开)
网站建设维护:0517-89890702 网站标识码:3208000060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413097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