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883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 2018-04-09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山东近期完善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根据《办法》规定,省、市、县三级联动,通过比对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7条情形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8条情形,严格筛查。山东首批612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其中419家“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占比68% ;184家“受到警告或者不满5万元罚款处罚”,占比30%。有271家社会组织因“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成(设)立登记”被认定为严重违法失信。
山东将继续落实对失信社会组织的惩戒措施,让其在等级评估、申请资金项目、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面处处受限。同时,依托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民政部门将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对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实施重点监管,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