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将建中医医疗机构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04-03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召开了“2018年昆明市中医医疗机构(科)监管会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会”。
会议通报了2017年昆明市中医药监督检查情况,深刻剖析了昆明市中医药服务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18年中医药监督工作重点。其中提到,下一步,医疗机构将建立黑名单制,对那些虚假欺诈失信医疗机构,将列入黑名单。依据《昆明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执业不规范、医疗服务质量差、投诉多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执业标准等,以不良执业行为形式记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0分以上时,应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达到13分(含13分)以上时,取消该医疗机构本年度评优、评先、项目申请等资格,并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达到16分(含16分)以上时,给予1个月~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对达不到医疗机构或中医科基本标准的暂缓校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基本标准就予以注销。
会上,还就近期医疗机构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整治情况进行了通报,明确了中医医疗机构(科)在复审中的职责任务。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中医药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各中医医疗机构(科)要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抓手,严格标准,改进服务,确保不丢分、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