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 网店将被全程监管
发布时间: 2018-03-29

  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围绕全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体系、监管体系、惩戒体系等领域展开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实现电子商务登记和认证全面实施,建立网络交易信用评价,实现对商家的信用记录信息查询等,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

  《方案》提出要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体系建设,从商家实名认证、产品认证、交易、物流、评价、售后等环节进行全流程信用体系建设。其中,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格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和工商登记,并将其注册登记备案、身份核验标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等向社会公开。

  同时,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维权制度,加强电子商务领域消费保护,全区电子商务平台和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回应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方案》提出,要在全区推行商品条形码,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引导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企业建立产品上架、销售、配送、签收、评价、投诉全方位全过程线上留痕监督管理体系。

  与此同时,支持和鼓励社会征信机构定期对电商平台、电商经营者、快递物流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状况评估,监测失信行为信息。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对商务“12312”、消费者“12315”、文化“12318”、价格“12358”、质量监督“12365”、食品药品“12331”等举报投诉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失信信息的整合、共享、推送。

  《方案》明确,对列入守信红名单的商家,在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社会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引导全区有关金融机构在贷款门槛、额度、利率等方面加大对红名单企业的支持力度;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入驻会员、降低信用等级、屏蔽或关闭店铺、查封电子商务账户、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

  同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服务违约、恐吓威胁,以及通过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空包裹代发邮寄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和物流信息,实现增信、降信的违法失信行为。并且,严厉打击一直被社会诟病的电子商务平台或物流体系非法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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