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建立渔业信用管理机制 划分渔业船舶信用等级
发布时间: 2018-03-26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发改委获悉,日前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专门印发《潍坊市加强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潍坊市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及渔业资源养护,并建立渔船信用管理机制,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现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指出,要建立渔船信用管理制度,制定渔船信用考核标准,按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船员配备及持证情况、发生事故及违规情况等渔船管理的综合要素,划分渔业船舶信用等级。对各级船舶实行有侧重点的分级管理并建立定期评估分类的动态管理机制。
《方案》强调,要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危害渔业安全、严重扰乱渔业生产秩序、暴力抗拒检查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引导金融机构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