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获悉,山东将制定《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应用、服务标准,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查询、质量信用评价及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在行政事项中的应用等服务。
今年,山东将继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应用、服务标准,推动企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并将其纳入名牌认定和质量工作考核中。
同时,山东省质监局将继续完善山东省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有效对接。加强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应用,按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方案》,推进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工作。认真落实山东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依法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
据了解,2017年,山东省完善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在数据采集、规范体系建设、数据共享、数据应用等四方面发力,推进了山东省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山东省质监局为全省22,196家企业建立了质量信用档案,共采集企业基本信息、政府管理信息、政府监督执法信息、社会监督信息139,167条,进一步奠定了数据基础。
同时,还发布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采集规范》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通则第1部分:制造业》等两项标准,严格执行《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和《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编写指南》,以标准加强规范体系建设。
此外,山东省1052家企业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创历史新高。其中,青岛、潍坊、泰安、烟台、淄博、临沂等市企业较多,通过编写并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切实增强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纳入山东名牌、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厚道鲁商和老字号认定及省长质量奖评选,实施正向激励反向惩戒,推动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潍坊在政府质量奖评选、山东名牌推荐等方面对失信企业采取惩戒措施,推动信用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