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加大对失信公务员惩处曝光力度
发布时间: 2018-03-16
山东省政府日前就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出实施意见,通过4年~5年的努力,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将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加快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据悉,山东省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职的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健全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制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同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
另外,山东省还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依托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政务失信信息的共享交换机制,及时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将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