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年逃票三次 录入个人征信
发布时间: 2018-03-09

  为维护地铁正常运营秩序,有效遏制逃票不文明行为,3月6日起,深圳地铁联合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地铁公安组织开展今年第一季度票务稽查整治行动。据悉,乘地铁逃票,一年内被抓三次,将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稽查员、站务人员、运管办队员、民警、义工组成的36个联合稽查组在客流高峰时段,在1、2、3、5、7、9、11号线的36个车站开展联合行动,对尾随他人进站的人群或用优惠卡刷专用闸机出站人群进行稽查。

  据介绍,地铁逃票一般有尾随他人进站、冒用他人优惠卡、跳闸机、伪造证件走边门等几种行为。而随着11号线商务车厢的开通,也有部分乘客逃票乘坐地铁商务车厢。记者了解到,在2017年深圳地铁查处的乘客逃票案例中,尾随他人进出站逃票最为突出,其次则是冒用他人学生卡。

  被稽查的逃票人员需填记《违规逃票乘客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根据《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第28条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按照应补票款的10倍加收票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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