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合作备忘录座谈会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 2018-03-07

  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社会工作司)在京召开慈善信用联合激励惩戒合作备忘录座谈会,邀请慈善和信用领域专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基金会等40余名代表研究落实《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有关工作。

  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指出,《备忘录》的签署,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善慈善事业制度、健全社会信用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慈善领域“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詹成付强调,下一步,要抓好《备忘录》的贯彻和落实,一是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备忘录》的宣传和学习;二是认真研究相关对象的名单管理、奖惩措施的执行、信用信息共享等具体问题;三是进一步加强会签单位、部省市各级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对《备忘录》不断进行完善。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信用处处长李慧表示,民政部一直以来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推动社会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备忘录》中联合奖惩的措施很多、手段很实。2018年以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是铺“面”,即在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今年上半年,将在60个领域形成联合奖惩备忘录。国家发改委将发挥好牵头作用,同时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发挥枢纽作用,发挥与全国各级、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枢纽作用,推动联合奖惩实现自动化、机制化的信息推送,建立更好的运行机制。

  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介绍了《备忘录》有关情况。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备忘录》的签署,对贯彻落实《慈善法》、引导社会关注慈善诚信、鼓励和规范慈善行为、营造良好的慈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教授、北京大学特聘院外导师朱卫国、北京恩玖非营利组织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陶泽、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凌霄、中国改革报副总编辑、《中国信用》杂志总编辑吴小雁等专家学者先后进行了发言。与会专家认为,《备忘录》建立的三个清单和四种机制,是《慈善法》实施以来全面提升慈善事业整体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标志着我国慈善领域纳入了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范畴;《备忘录》的签署,进一步丰富了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内涵,为慈善事业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基金会代表认为,信用激励和惩戒是税收优惠之外又一项激励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对引导和规范慈善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慈善环境影响深远。基金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遵守、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备忘录》的各项措施要求,把信用建设作为慈善组织安身立命的根本。

  互联网信息平台和媒体代表表示,《备忘录》强化了信用约束,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有关互联网信息平台和媒体将在《备忘录》的运用中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以及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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