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春节乱涨价将记入诚信“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01-31

  记者从福建省物价局近日召开福建省2018年春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上获悉,春节期间,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企业,或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经营者或相关单位,价格主管部门将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记入价格诚信“黑名单”。

  会上,福建省物价局向各参会单位分发了《价格政策提醒函》。会议要求,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行业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尤其是粮油、肉蛋、蔬菜、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通过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虚构隐瞒事实、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在开展节日促销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构促销原因。《价格政策提醒函》中强调,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节日之机涨价。高速公路收费站不得违反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以及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机场、车站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场所应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应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乱收费。

  在旅游行业方面,要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旅行社应履行价格承诺,旅游购物店不得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得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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