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用电客户失信记录纳入征信 恶意拖欠电费或影响贷款
发布时间: 2018-01-19

  近日,记者从南方电网海南公司了解到,从2017年12月起,有恶意拖欠电费、违约窃电等失信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用户,今后贷款、办签证都会受到影响。

  南方电网海南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订《征信系统共享商务信用信息合作协议》,双方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将用电履约情况纳入征信评价体系。协议生效后,如有客户存在恶意拖欠电费、窃电及其它违约用电行为,南方电网海南公司会将失信记录上传至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该记录将作为金融机构联合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直接影响客户信用评级、贷款等活动。

  如客户信用度太低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面临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失信的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已被纳入征信系统的失信用电客户,若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可向所属供电局提出申请,撤销不良记录。

  据了解,为方便客户缴纳电费,南方电网海南公司不断拓展缴费渠道,目前有支付宝、银行代扣、邮政银行及POS机刷卡、预存电费等多种交费渠道供选择,免去出门跑远路、缴费排队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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