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2020年实名登记覆盖全领域
发布时间: 2018-01-19

  严重失信主体将被限制出境、限制购买不动产、限制乘坐飞机……近日,广西下发《广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将在全区通过《广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广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广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广西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记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等方面,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措施,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红黑名单

  确保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记者对照《广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发现,其实要进入“信用红榜”并不难。根据该方案,对诚信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等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并最大限度简化程序。

  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鼓励查询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以及查询法人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的信用记录或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依法依规优先选择信用状况较好的市场主体。

  根据该方案,到今年底,初步建立覆盖全区企业、自然人、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机制。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并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交换共享,基本建立政府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根据该方案,还明确了联合惩戒的重点领域。重点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严重交通违法等严重失信行为;故意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失信等行为。

  有了失信记录

  公务员评优评先进将受限

  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是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的“配套”措施。那么,具体体现在哪儿呢?

  “若是有了失信记录,别说评奖评优了,有可能你想考个公务员,也会因为‘黑’记录而被挡在门外。”据介绍,广西在这方面还会加快建设红黑名单制度的步伐,对守信者、失信者实行差别化对待。在这方面,政府部门还会带头,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应查必查”项,在表彰评优、人事考试、干部选拔任职等领域,以及出国旅游,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方面,查询和应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

  为了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广西将加快建设个人信用信息联合奖惩系统。根据《广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增强公务员信用意识。全区各级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广西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出,对严重失信主体,有关部门和机构应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广西)”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等平台进行公示,以便市场识别失信行为,防范信用风险。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确保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积极推进实名制

  逐步实现所有领域全覆盖

  继火车票实名制、快递实名制后,越来越多领域加入实名制“大军”,让实名制在为虚拟交易扮演“保安”的同时,也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的步伐。

  根据《广西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针对考试舞弊、学术造假、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进行教育和惩戒,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加强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更新,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探索依据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构建分类管理和诚信积分管理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载入市民卡,打造“市民信用卡”。

  根据该方案,到今年底,实现个人信用信息互通互查,健全个人诚信联合奖惩机制,推动全社会诚信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底,实名制登记制度全面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基本建成。

  恶意刷单等不良行为

  网店或将被降低信用等

  根据《广西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将探索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的电商实名认证制度。电子商务平台要验证并记录开设网店的个人身份信息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息,并定期更新相关数据。

  完善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电子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将交易双方评价和服务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将评价结果和积分充分公开,防范虚假营销、偷工减料、过度包装、恶意刷单等不良行为。

  此外,方案还对“黑名单”主体实施限制入驻会员、降低信用等级、屏蔽或关闭店铺、查封电子商务账户、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以次充好、服务违约、恐吓威胁,以及通过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空包裹代发邮寄等方式伪造交易记录和物流信息实现增信、降信的违法失信行为。加大对即时通信和社交网络服务的监管,加强对个人社交平台进行交易的行为进行监控和检查。

  根据方案,到今年底,电子商务实名登记和认证全面实施,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基本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基本实现。到2020年底,平台店铺实名化、交易评价可信化、网络支付规范化、物流配送精准化基本实现。区内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和评价机制初步建立,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市场信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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