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环保局获悉,2017年1-11月份,烟台市区“蓝天白云”天数达到329天,同比增加15天,始终位居全省第二位,影响烟台市区空气质量的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持续改善。2018年,烟台市的目标是烟台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2017年“蓝天白云”达到357天
记者从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了解到,2017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持续向好。空气质量状况方面,1-11月份,全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7.5%、10.8%、47.8%、27.9%。市区“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329天,同比增加15天,预计全年可达到357天,同比增加15天。
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截至2017年11月底,市控以上重点河流38个地表水断面,按照COD和氨氮两项指标评价,COD浓度平均值为18.55毫克/升,同比改善33.5%;氨氮浓度平均值0.54毫克/升,同比改善72.1%。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
为全面保护空气质量,我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燃煤、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城市裸露渣土及机动车尾气、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等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强化部门联防联控,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2017年,烟台市修订完善《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将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系数由5万元提升至25万元,并对PM2.5和PM10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通过激励措施推动各县市区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出的6012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取缔整改完成;3198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淘汰;198个(台)燃煤机组和锅炉已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2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一、二级改造和建成区内202家加油站三级改造工作全部完成。预计2017年市区空气质量能够实现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目标。
同时,不断强化重点流域、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和水源地保护。以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为目标,通过挂号、约谈、区域限批、工程推进、综合治理、奖惩考核等一系列手段和措施,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组合拳”。
截至目前,13个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配套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完成全市21个入海排污口、182个排水口、43条入海河流环境现状调查。26条重点河流水质整体较往年大幅改善。
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
下一步,全市环保工作将确保实现“一达标、两改善、一加强”的工作目标: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环境监管能力明显加强。
为让人民群众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气”,做到“三巩固,两推进,一强化”,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巩固”即,巩固散乱污清理取缔成果,防止污染反弹;巩固燃煤锅炉淘汰成果,防止死灰复燃;巩固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成果,防止超标排放。“两推进”即,推进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整治,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推进工业窑炉污染治理,加快实施水泥行业除尘脱硝设施提升改造。“一强化”即,强化国家、省、市三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以国家、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为契机,开展市级专项督查,向县市区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力争2018年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
让人们喝上“更干净的水”,做到“一落实,两加强,一规范”,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落实”即,深入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的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两加强”即,加强水环境监督监测。开展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状况调查,完善市、县两级水环境监督监测网络,加大区域水质监测频次,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加强水污染源头整治,对全市重点流域(海域)污水直排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污染现状,建立监管清单,分类实施整治,从源头减少水环境污染。“一规范”即,抓好水源地规范化整治。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和要求,督促有关县市区政府加快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立、违法项目清理整顿等工作,保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