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出台意见构建守信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
发布时间: 2017-12-28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出台《关于加强纳税信用协同管理全面推动税收共治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常州市关于对守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和《常州市关于对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两个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构建守信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

  守信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的构建,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推动跨部门税收合作和税收共治。

  据了解,《意见》和两个《备忘录》明确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建立激励和惩戒措施清单,对失信联合惩戒的有市信用办、地税局、国税局、市发改委等38个部门,从强化税务管理、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等22个方面联合惩戒;二是推动纳税信用信息应用,健全纳税信用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落实到人,重点对巨额欠税、税收违法黑名单、出口骗税和虚开发票等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及时撤销其已获得的荣誉称号,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四是完善纳税信用动态管理,依法依规规范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名单的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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