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意见鼓励民办教育 违规办学将纳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7-12-20

  民办学校党组织如何建设?就读民办学校能不能享受公办学校同样的奖补政策?民办高校学科设置和收费能不能有更大自主权?民办学校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如何改善?

  近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解平对日前印发的《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实施意见”要求,要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设置,坚持应建必建,实现民办学校党组织的全覆盖。

  同时,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但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针对过去存在对民办学校监督管理难度比较大的问题,“实施意见”也进一步加强了制度设计,明确提出将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强制公开制度、违规失信惩戒制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

  据解平介绍,“实施意见”明确,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并同步归集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信用网站,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上民办学校能不能享受助学贷款,能不能获得奖学金?是不少学生就读民办学校时的疑问。“实施意见”中强调,民办公立要一视同仁。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要求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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