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立文化市场警示名单 用黑名单对失信企业予以惩戒
发布时间: 2017-12-12

  12月10日,记者获悉,近日,江西省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江西省将实施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到2018年上半年,江西省将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

  《意见》首次明确综合执法适用范围。今后,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及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等都将被纳入文化市场执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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