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建安全生产黑红名单 惩失信企业奖守信企业
发布时间: 2017-12-07
12月5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统计司司长苏洁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国家诚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建“黑名单”对失信企业严查、严处,同时也要建“红名单”,对守信企业给予适当激励。
苏洁介绍,在今年7-10月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各地区及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三违”“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7万起;排查治理重大隐患3.2万项,包括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缺失或者失效等。
“对存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防护设施严重不足,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擅自从事生产等行为的企业,我们进行了关闭取缔,共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3.1万家。”苏洁说。
此外,各地区及有关部门问责曝光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7441家,有关责任人2614人,对1429家严重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
苏洁表示,今年9月以来,先后有32个省级安全监管监察局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的2个司局审核报送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158家、涉及责任人员169人。
“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向全国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部门推送,从目前实施情况来看,‘黑名单’发挥了很好作用,”苏洁说,“目前,我们正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对守信企业联合激励的备忘录和具体实施办法,今后将要形成安全生产诚信“红名单”,鼓励企业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的良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