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企业严重失信纳入“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7-12-05
记者日前从陕西省省食品药监局获悉,从今年12月24日起,陕西省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食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A(守信)、B(基本守信)、C(失信)、D(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等级为D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将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企业如有受到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或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一年内累计两次因违反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法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受到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性质恶劣,被从重处罚等情形的,直接评定为D级,且2年内不得调整其信用等级。D级企业除纳入黑名单、吊销许可证外,每年至少3—4次检查,产品列入重点抽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