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将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发布时间: 2017-11-27

  到2020年,建立与湖南省岳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食用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日前,岳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岳阳市将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该《实施意见》指出,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性和系统性。实行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三安联动”,推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合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落实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各项措施;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到2020年,岳阳市各级行政区域内每年安排的食品抽检监测数量不低于每千人4批次的标准;加大重点整治力度,针对风险程度较高的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行业“潜规则”,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加大社会共治力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大力开展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

  该《实施意见》强调,实施食品安全“一把手”工程,各级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要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市政府将强化考核问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区,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和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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