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物流业引入“黑名单”惩戒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 2017-11-23

  记者11月21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增强运输物流行业信用建设成效,在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指导下,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税务总局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10个严重失信名单数据库中,汇总整理出首批270家涉运输物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上予以公布。

  据悉,首批涉运输物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为运输物流行业关联失信名单,来源于10个已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严重失信名单数据库,更新时间截至2017年11月13日,包括最高法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税务总局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工商总局的“工商吊销名单”、证监会的“证监会处罚名单”、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生产黑名单”、国家质检总局的“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名单”和“出入境质量失信企业名单”、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海关总署的“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

  运输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果对被列入名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出异议申诉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可予撤销的,从网站公布名单中移出。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支持有关部门建立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和联合惩戒的长效机制,定期在“信用中国”等网站发布。有关部门将依据《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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