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 2017-11-15

  近日,《洛阳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明确我市将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方案》明确,今年年底前,基本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级各部门至少在一个重点领域(或事项)推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2018年年底前,规范完善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逐步嵌入各项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2020年年底前,建立完善法规制度,全面实现政府、社会共同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全面建立。

  据了解,我市将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机制,对诚信行政相对人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诚信市场主体、诚信个人优先提供公共服务,在实施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安排、招商引资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对企业按诚信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诚信典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适当优化抽查频次;推动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开发“税易贷”“信易贷”“信易售”等守信激励产品,对诚信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和便利。

  《方案》指出,要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根据失信行为严重程度实施分类惩戒,并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完善个人信用记录,推动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高消费行为等措施;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或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群体性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行政部门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公示,推动司法机关在“信用洛阳”网站公示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涉及企业的相关司法信息。规范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推动落实洛阳市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落实对“红榜”“黑榜”企业和个人的褒奖和约束措施,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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