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电商“红名单”制度 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发布时间: 2017-11-13

  11月9日,记者从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获悉,为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11月7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网信办、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贵州省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规定,建立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的电商实名认证制度。电子商务平台要落实用户身份标识和实名登记制度,对开办网店的单位和个人核实身份,定期更新并依法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及时将交易双方互评和服务承诺履约情况等信息记入当事主体信用档案,并将评价结果及积分和承诺服务履约情况充分向社会公众公开,防范虚假营销、偷工减料、过度包装、恶意刷单等不良行为。

  加大对守信主体激励力度。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红名单”制度,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同时加大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建立电子商务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另外,严厉打击整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失信行为;健全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手段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子商务经营者商业秘密和消费者个人隐私,以及商品交易、网络支付等敏感信息安全;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或物流体系非法采集、滥用、泄露和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 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邮编:223001 联系电话:0517-83605053(信息公开)
网站建设维护:0517-89890702 网站标识码:3208000060 备案序号:苏ICP备202413097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