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泉:37个部门将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 2017-11-08

  11月7日,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法院举办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新闻发布会,平泉市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等37个部门将实施具体职责,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政府扶持或补贴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准入资格限制、荣誉和授信限制、特殊市场交易限制、有关消费限制和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等措施。

  据了解,平泉市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中共平泉市委办公室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力度,进一步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制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平泉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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