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恶意炒房等行为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发布时间: 2017-11-08
根据山东省聊城楼市调控新政,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警示约谈制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房、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违规销售等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房价、协助规避限购限贷限制转让措施、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行为。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利用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违规企业及其责任人记入信用不良记录。
同时要求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工作的业务指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担负起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综合协调责任,强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落实上级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房屋交易部门要按照相应职责做好相互协调配合工作。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对各县(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聊城银监分局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市场调控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监督指导和政策支持工作,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区域工作的监督指导,密切跟踪市场交易形势,研究完善政策储备,及时出台相应补充调控措施,确保本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