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信用惩戒“发力” 百万余人主动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 2017-11-08
11月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做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时表示,人民法院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进一步修改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明确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标准、救济途径、退出机制等问题。继续健全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联合60多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61万人次,限制84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27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7.1万名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截至2017年9月,109.9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从而被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人民法院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同时,人民法院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在广东、浙江等10个地区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全国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为2764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1515亿元,查询到车辆2662万辆、证券480亿股、船舶24.7万艘、互联网理财存款18.8亿元。
此外,人民法院大力推进网络司法拍卖。7个月以来全国法院共拍卖标的物11.2万件,成交额966亿元,溢价率74%,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