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双十一”预警报告(2017年度)
发布时间: 2017-11-01

  报告全文:

  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双十一”预警报告

  (2017年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报告指出,过去五年中国经济依靠自主创新捕捉到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增长点,并在移动支付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有统计显示,从2012年到2016年,我国网络购物用户人数从2.42亿人增长至4.67亿人,增长近一倍。网络零售交易额从1.31万亿元增长至5.16万亿元,年均增长40%,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加值的贡献率从17%增长至30%。电子商务发展直接和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从1500万人增长至3700万人。数字表明,当今时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在加速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渗透融合,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

  电子商务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尚待解决的急迫问题。特别是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相对薄弱,加之网络诈骗行为手法不断翻新升级,防不胜防,这不仅破坏了市场规则,也侵害着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因此,建立并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体系,既是需求,也是目标,更是任务。

  每年“双十一”购物节,是一年中各大电商平台拼销量和赚利润的重要节点,也是电子商务领域问题暴露与矛盾凸显的重要时点。2016年,在“双十一”到来之际,中国改革报社发布了《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双十一”预警报告》,对各大电商诚信经营和广大网友理性消费进行了预警提示,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今年,我们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新趋势及信用风险做了进一步的分析与研判,针对“双十一”前夕可能出现的各类信用风险提出预警以及可行的防范措施,力求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防范体系。

  一、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进入法治时代

  2016年以来,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最大特色是立法不断加快,一系列国家级法律、法规、政策、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全新时代。在此背景下,各地、各部门不断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各大电商平台的信用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一)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法制化程度明显提高

  去年以来,国家层面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明显加快,使电商领域出现的很多新问题新现象逐步做到有章可循。在此过程中,部委间联手合作程度不断加深,从电子商务行业整体发展、信用建设、售后、宣传等多个角度予以规范。

  2016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印发《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经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审定,12月30日,国家发改委与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1月11日,工商总局公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5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与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共同印发《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8月21日,工商总局、中宣部、中央网信办等10部门出台《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9月29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目前电子商务立法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一读,并正在进一步的完善论证过程中。

  (二)各地对失信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各省、市、自治区,分别结合自身情况先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在其中明确,将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完善电子商务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支持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和认证服务等。

  与此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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